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高空作业车采购 (GXJD-23113JJ011188)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改通知

一、项目名称:高空作业车采购

二、项目编号:GXJD-23113JJ011188

三、采购人:贺州市路灯管理中心

地址:贺州市新风街新华巷1号

联系人:赖工

联系方式:  0774-5112236

四、采购代理机构: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

地址:贺州市贺州大道31号

项目联系人:李称涛、陈钢、周莹

项目联系方式:0774-5112128

六、招标公告日期:2023年8月10日

七、更改日期:2023年8月 11

八、更改内容:

(一)原项目磋商文件中

第二章、项目采购需求中,第四本项目商务要求第1点报价要求:“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,包含:产品价、运输费(含装卸费)、保险费(保险需含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,商业保险需承保的险种包括但不限于:机动车损失险种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得低于200万、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、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)、安装调试费、税费、培训费、产品检测费、产品质保期内维护等费用。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,供应商应分别报价。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,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。在合同实施时,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,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。”

现更改为:

 “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,包含:产品价、运输费(含装卸费)、保险费(保险需含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,商业保险需承保的险种包括但不限于:机动车损失险种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得低于200万、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、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保额不得低于200万、划痕险)、车上人员医保外用药、安装调试费、车辆入户所有税费、培训费、产品检测费、产品质保期内维护等费用。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,供应商应分别报价。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,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。在合同实施时,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,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。”


(二)原项目磋商文件中

第五章、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一条合同标的2点:“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产品价、运输费(含装卸费)、保险费(保险需含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,商业保险需承保的险种包括但不限于:机动车损失险种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得低于200万、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、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)、安装调试费、税费、培训费、产品检测费、产品质保期内维护等费用。如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”

现更改为:

 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产品价、运输费(含装卸费)、保险费(保险需含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,商业保险需承保的险种包括但不限于:机动车损失险种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得低于200万、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、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保额不得低于200万、划痕险)、车上人员医保外用药、安装调试费、车辆入户所有税费、培训费、产品检测费、产品质保期内维护等费用。如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 

其他内容不变,特此公告。  

 

贺州市路灯管理中心

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

2023年8月 11 日

发布于:
2023
8 / 11
变更公告